税务局发文通知:“2018年11月开始,个税扣缴客户端将不再受理当月扣缴税款所属期当月申报!”大家都是当月扣缴当月申报,现在不让申报了?那该怎么办?
1、最新个税法规定,取消当月扣缴当月申报
“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相信大家近几个月来都被“当月扣缴当月申报个税”搞得焦头烂额!注意:官方通知来啦!!
安徽、厦门税务、北京税务相继发布规范、调整个税扣缴申报的通知,纠正“当月缴纳当月个税”,11月、12月要抓紧规范调整!
正确的顺序是:9月工资-9月计提-10月发放-11月申报
很多上半月发薪的单位,一直误报为“当月扣缴当月申报个税”;以前虽然与税法原则不符,但也没造成其他损失,所以就一直这么错下来了。
税务局最新通知,11月起不再受理当月扣缴当月申报。
安徽省税务局最新通知:
11月6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弹出安徽省税务局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统一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15日内,扣缴客户端将不再受理当月扣缴税款所属期当月申报,具体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8年11月06日
公告里明确写明了,以后将不再受理企业“当月申报当月”了。
以前有不少企业是月初发了工资就赶紧在申报征收期结束之前把刚发放的工资对应的个税给申报了,虽然这不是最正确的申报时间,但是系统是允许的,所以一直存在争议,现在正式明确了,再当月申报就不行了。
除了安徽发布通知,厦门、北京、河北、浙江也发布了相关通知!
厦门税务局最新通知(通知原文节选)
